近几年,国家针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问题,曾多次开会,落实措施,强化建设,但由于种种因素,消防设施建设进程缓慢,成为许多火灾损失惨重的重要原因。
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现状
目前部分城市在消防规划建设中欠账过多、关系不畅、管理不顺、经费不足,消防设施建设缓慢,甚至有的地方还未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基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之中。
消防站和消防车辆建设滞后消防站的布局是以消防队尽快到达火场,即以接警后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原则的。但目前大部分城市的消防站都建于七八十年代,面积小,且与居民楼相毗邻,与城区消防站的实际保护面积标准4—7平方公里的要求差距较大。消防车辆装备也有较大差距。目前大部分消防站的车辆装备服役时间长,车况差,并已到期或超期服役,特种车辆普遍缺乏。
消防水源设施存在不足一些古老的城市,难以找到顺畅的对接通道,在市政消火栓数量与规范标准上差距较大,尤其是区域性供水,由于部分路段地下管网口径小,流量小,且大部分与民用水、工业用水混在一起,加之城市中心高层建筑及商业网点不断增多,用水量成倍增长,致使一些住宅小区高峰用水经常出现断流现象,达不到消火栓出口压力0.1MPa的规范要求,城市中天然水源设施普遍缺乏。
消防通信设施较为落后消防通信是火场调度和火灾管理的枢纽。目前大部分地方由于受经费的制约,使火灾调度设备超负荷运转,如果同一地区同时发生两起火灾时,则无法与责任区消防中队联系。
影响城市消防设施建设的因素
公共消防设施是保卫城市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公共设施,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一些职能部门普遍缺乏消防专业知识和技术力量,在消防设施建设中,新建开发区不重视,过去老城区不维修,更谈不上经费的加大投入。
经费不足影响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主要指消防站、消火栓、消防装备和通信。但由于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属于地方财政拨给、专款专用,加上地方经济发展的态势,因此在经费上不能正常的加以投入。
有关部门执法不严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在设计之初,就要有消防部门参与,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等行为的影响,致使一些企业在建设中未严格送审,失去了消防法规的行为约束,形成自由发展建设的态势,导致市政消防设施建设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人为损坏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市政公共消防设施特别是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栓等,由于城区改造、街道拓宽、建筑用地而被有关部门拆除、掩埋,有的甚至被一些单位和个人擅自圈占、砸坏、挪做他用,这些人为的因素加剧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数量的减少。
鉴于此,建议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采取以下措施和对策:
一、明确职责,党委和政府齐抓共管。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涉及到城市规划、市政建设、邮电、计划、财政等相关部门,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基础工作。对此政府部门要搞好协调,研究落实方案并明确责任,要求建设部门和设计规划部门积极协同公安消防部门共同把关,制定落实规划。
二、明确目标,加大对公共消防设施的经费投入。政府部门要集中专项资金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要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落实经费,本着首先靠财政,其次是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强化经费落实。例如在消火栓的建设上,按市政要求,消火栓随城市街道和给水管网的铺设同时设计安装,其间距不应大于120米,这些经费可以靠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落实经费加以解决。
三、明确目的,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最终目的是为了减少火灾损失,是社会稳定、服务民众的一项公益事业。这需要很多资金,职能部门必须依据《消防法》和地方消防法规的规定,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本着“人民消防人民办、办好消防为人民”的指导思想,来提高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民众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